以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专题深思),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

孙晓麒 邓宏光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重要基础,也是保障技术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支撑,在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作用突出。当前,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正在深刻重塑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作为新技术新领域,政策支持很重要。要综合运用知识产权、财政税收、政府采购、设施开放等政策,做好科技金融文章。”日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完善人工智能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我国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助力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

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对于激励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切实保护好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才能真正激发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工智能具备典型通用技术特征。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有助于我国抓住抓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当前,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处在全球第一方阵,但在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要在人工智能领域占得先机、赢得优势,就必须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激励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人工智能产业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从理论上看,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法治方式,明确技术创新成果归属、建立清晰权利边界等,既能保障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成果的安全,又能为创新主体提供合理的收益预期,使那些投入时间、资金、技术的企业、科研机构和个人能够获得相应回报。这种以确权促创新、以激励护发展的制度设计,为人工智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形成人工智能领域持续创新的内在动力。

从实践上看,知识产权保护在激励创新的同时,也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良性竞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专利制度通过对人工智能领域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撰写提出明确要求,能够在促进专利申请质量提升的同时,使其相关技术被社会公众充分知晓,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传播与创新;版权制度通过明确训练数据和生成内容的合理使用边界,保障数据利用合法合规,既维护原创者权益,又避免过度保护导致创新受限,从而平衡知识共享与市场竞争的关系。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强化统筹部署。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在系统性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布局的同时,对建立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体系作出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时修改《专利审查指南》,完善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权利要求保护方式及创造性审查标准。我国实施了一系列有关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比如发布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回应创新主体普遍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有力强化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的保护与转化,为技术研发和市场应用提供稳定制度支撑;等等。这些政策和举措,积极回应和解决了有关人工智能专利申请主体、保护客体、审查标准等热点问题,助力推动我国人工智能大模型快速发展并在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打造百余个落地标杆应用场景。

同时也要看到,人工智能技术的复杂性与数据密集性,给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比如,深度学习模型的内部运行过程非常复杂,大幅增加了对算法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的难度,从而给推动创新激励与风险管控相结合带来挑战。又如,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训练依赖于海量数据资源,这对传统的版权合理使用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显著增加了权利人维权与司法认定的成本。这要求我们在保持基本政策制度框架稳定的同时,积极回应人工智能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需要,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供给。

以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应坚持激励创新和防控风险并重,加快建立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既要确保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也要筑牢人工智能发展的安全底线,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与此同时,健全相关工作体系,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专利申请按需审查服务力度,建设人工智能领域专利池,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通过提高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促进更多人工智能领域专利从实验室走向产业链。此外,加强制度之间的协同,把知识产权保护和数据安全、反垄断监管、伦理规范等有机衔接起来,形成统一高效的治理体系。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人民日报 》( 2025年12月18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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